退貨及換貨
退貨及換貨保障
東方臻品希望賓客能買得放心又放心,我們保證所有翡翠飾品均為天然翡翠A玉,如客人註明所指定的商品不是天然翡翠A玉,可於發票當日起計14天安排退貨所有正價商品以外的商品(如優惠商品)或特別列明之商品均不設退換貨服務。
「不設退換貨」包括:
- 所有特價商品;
- 裸石及鑲嵌服務;
- 特別訂做及專屬訂貨品;
- 有花損、已修改或刻字的貨品;
- 根據收到的合同,不安排更換及退回貨物。
退換貨安排:
請旅客於14號(發票日期開始計算),聯絡我們預約辦理換退貨,預約當日將商品正式發票、包裝盒、所有商品的附件(如憑證)及贈品(需)到指定門市進行退換貨手續。
退換貨注意事項:
1. 請確保商品的差異與銷售/接收時相同。
2、退換商品限一次; 退換後的商品不適用退換。
3.所有換貨限一次及取決於有庫存的商品並需補相關差額。
4.退換貨所需的運費由客人自付。
5. 如透過信用卡/電子付款的客人,只需支付全單金額的95%。
(本公司將在退款5%作運費以及銀行手續費。)
6. 進口稅及其他稅項不能退稅。
7. 物品是門市或網店商品,旅客必須指定到門市進行退換服務,如有需要,東方臻品能夠即時檢測商品,以決定商品的規格及與正式發票列明的一致性。
如有任何爭議,本公司保留最終退換貨決定權,以上所有條款本公司保留最終解釋權,本公司亦保留隨時修改、變更或暫停以上政策之權利。